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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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体育: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bsport体育 作者:bsport体育网页浏览:1次 时间: 2024-12-23 06:23:19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1,174,759.82元,母公司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4,188,117.81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拟派发现金红利38,376,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我国三大造船指标保持全球领先,新接订单量增幅高于全球20个百分点以上。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以载重吨计分别占世界总量的47.2%、53.8%和47.6%,与2020年相比分别增长4.1、5.0和2.9个百分点。

  国际油价回升,但国际石油公司勘探开发投入存在一定滞后性和谨慎性,海外油气工程市场缓慢复苏。国内受益于中国海油油气增储上产“七年行动计划”持续有力推进,报告期国内海洋油气开发保持增长。

  公司是世界锚链行业专业化从事船用锚链、海洋石油平台系泊链和矿用链的生产企业,是我国船用锚链、海洋平台系泊链生产和高强度矿用链生产基地。公司主要产品为船用锚链和附件、海洋平台系泊链及其配套附件和高强度矿用链条及其配套附件。公司生产的锚链及系泊链产品分别是维系船舶和海洋工程设施安全的重要装置,是海上系泊定位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为船舶、海洋工程行业的配套行业。公司的高强度矿用链条主要用于国内主流煤矿企业。公司产品50%左右出口至日本、韩国、欧洲、美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客户通常根据项目需要确定所需链条的规格和等级,并确定相应产品。公司根据订单的要求进行原材料钢材的采购,公司通常与主要钢材供应商签订全年框架协议,并根据生产任务提前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材料到货后,公司根据技术要求、采购规范等入库报检,并跟踪到材料合格入库。

  本公司的产能状况主要体现在船用锚链、海洋石油平台系泊链及高强度矿用链上,2021年公司产能为30万吨,其中船用锚链16万吨,海洋石油平台系泊链11万吨,高强度矿用链3万吨。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生产船用锚链110,661吨,比去年同期增加3,485吨,增幅3.25%;生产系泊链14,570吨,比去年同期减少9,748吨,同比降幅40.09%。本报告期内总销售120,494吨,同比去年减少5,975吨,同比降幅4.72%,其中销售船用锚链及附件100,336吨,比去年同期减少10,783吨,同比降幅9.7%;销售系泊链20,158吨,比去年同期增加4,808吨,同比增幅31.3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为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陶安祥先生主持。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8,962,119.16元,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896,211.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5,904,210.57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28,782,000.00元,公司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4,188,117.81元。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37.6万元(含税)。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项目、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04月22日下午13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景东华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密措施,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报告信息的工作人员均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8,962,119.16元,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896,211.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5,904,210.57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28,782,000.00元,公司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4,188,117.81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37.6万元(含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现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6,5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95,975万元,于2010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上网发行费等其他发行费用6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31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于2011年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的议案》,同意以1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归还公司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的商业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

  本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3月2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坚、严承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对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