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体育:【文字解读】《三门县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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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sport体育网页浏览:1次 时间: 2024-12-23 06:56:11
32大类,每一类食品有相应的审查细则。目前,广东、陕西、山西、福建等省已陆续出台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的审查细则,浙江省还未出台没有对应的审查细则,台州市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审查方案。
我县浙江佰穗莱特医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公司位于三门县海润街道枫坑工业园区,投资总额超1亿元,占地100亩。该企业预备生产固体饮料、运动营养补充品和特医食品。公司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目前有2条生产线万瓶。目前,该企业获得固体饮料的生产许可,预备申报运动营养补充品的生产许可。
为统一我县运动营养补充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规范运动营养补充品食品生产加工和许可审查活动,同时基于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以及我县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较多的地方特点,故制定《三门县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第四条规定“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方案》起草过程中,邀请食品安全、食品工程、医学营养、食品检验和食品生产许可等领域的5名专家召开《方案》评审会,会上经起草陈述、企业介绍、专家质询等环节,专家提出了7点修改意见;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并经专家确认后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该《方案》于2024年1月23日至2月2日在县政府政务服务网公示该方案并征求意见,截止公示结束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也基于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市场竞争以及现实发展需要,为尽快出台该《方案》,故将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10天。
主要框架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并参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陕西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审查细则、方案进行起草,规范主体章节主要包括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报告、附则。对运动营养补充品的定义、生产场所划分、设备设施的配置、人员以及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的管理、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的要求、产品的检验检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该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按照食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品”,类别编号为“3003”,类别名称为“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品种明细为“其他(运动营养补充品)”进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当食品生产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场所迁址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生产要求,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企业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