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13时左右,江苏盐城昊宇风电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福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进行叶片检查作业时,
王某、孙某在作业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无安装辅助风绳下进行海上吊篮作业,并使用安全衣上的锁扣作为连接手扳葫芦和海锚风绳的连接扣,作业过程中锁扣受力断裂,导致吊篮发生摆荡直接撞击风机组平台钢柱,造成王某头部重创致死,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盐城昊宇公司的叶片检查维修现场施工方案违反公司操作规程,缺少吊篮必须安装辅助风绳要求,导致吊篮高空作业缺少安全辅助装置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间接原因。
2、盐城昊宇公司对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不到位,制定审核海上吊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明确其中手扳葫芦的固定方式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3、盐城昊宇公司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不强,违反海上吊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长期存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消除海上吊篮作业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王某,作为盐城昊宇公司平海湾项目负责人,违章作业,未正确使用扣件连接手扳葫芦,吊篮未安装辅助风绳,实施了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是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者。鉴于其已死亡,不再追究。
1、戴丹,中员,盐城昊宇公司法人代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海上作业吊篮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效果不明显,组织制定实施公司海上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未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吊篮的安全保护设施投入不足,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建议由秀屿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条款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李某,预备党员,作为盐城昊宇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对公司制定的中闽平海湾项目使用吊篮进行叶片检查的四措两案中缺少辅助风绳内容和《吊篮规程》缺少对手扳葫芦的要求审核把关不严,针对吊篮使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盐城昊宇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3、邱某,预备党员,作为盐城昊宇公司市场服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公司制定的中闽平海湾项目使用吊篮进行叶片检查的四措两案中缺少辅助风绳内容和《吊篮规程》缺少对手扳葫芦的要求审核把关不严,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对吊篮使用操作规程的理解掌握,对吊篮使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盐城昊宇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4、李某,作为盐城昊宇公司平海湾项目安全员,对作业现场扣件使用不当和作业吊篮未安装辅助风绳等隐患未及时排查发现和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盐城昊宇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5、孙某,作为盐城昊宇公司平海湾项目施工人员,和王某一起未正确使用扣件连接手扳葫芦和海锚风绳,实施了不安全行为,造就海锚风绳与吊篮连接的不安全状态,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盐城昊宇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