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天津市静海区静汇钢材销售经营部(下称“静汇钢材”)涉嫌使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被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实施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
2021年4月21日,根据举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惠丰东村委会对面的静汇钢材进行执法检查。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静汇钢材一台额定起重量为5吨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正在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静汇钢材负责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安装监督检查检验报告并确认上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予以查封。